山东地方专项录取规则(2021山东高考地方专项)

2021年山东高考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为: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录取规则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采取单报志愿、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生源不足的地方专项计划,根据情况可适当降分投档,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具体投档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下达。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若被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则不再参与其他单独考试招生形式的录取。其他单独考试招生形式(含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不得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四、执行相关规定

考生如同时符合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国家专项三个政策的要求,可以兼报三个志愿。凡被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他单独考试招生形式的录取;其他单独考试招生形式被录取考生也不得转入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等招生环节。已被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退档;高校在地方专项计划批录改后,也一律不得调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