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菏泽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代码:14536
五、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在菏泽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
2.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 对于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日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4. 对于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时间参加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考生可登录菏泽学院网站查询。
6. 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到菏泽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7. 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档手续。
六、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ezeu.edu.cn/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1765号菏泽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274000
八、其他:本章程由菏泽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