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简章2020(海南师范大学2021专业目录)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码:10574

三、校址:

海口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

四、学校性质: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示范校、海南省唯一一所教育部中美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单位、海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五、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3130名,招生计划以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00%的比例调档。
3.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将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4.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海南省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成绩须不低于70分,并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海南省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专业成绩须不低于80分,并按照文化成绩与体育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6. 往届生与应届生均可报考。
7. 学校对生源质量、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等均无特殊要求。
8.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9.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898-6610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