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简章(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春季招生计划)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 学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12355
3.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288号
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 学校简介: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实行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商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高职专业50多个,涵盖工、理、管、文、法、艺等多个领域。

第三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四条 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有关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人才需求、学科特色等因素制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学院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八条 学院分专业、分省(市)招生计划(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及特殊类型招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依据生源情况,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平行志愿无法完成的录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