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渭南师范学院
二、办学地点:陕西省渭南市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五、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渭南师范学院,英文译名为“Wei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二条 办学地点:渭南师范学院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北接华县,东临大荔,南靠富平,西邻潼关。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六、本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渭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
七、录取规则:
1. 我院将招生录取工作置于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 院校投档比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进行投档。
3.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达到的分数作为录取依据。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得分作为录取依据。实际得分不足降分要求的,按实际得分提档。省招办规定的各类加分投档政策仅适用于对内各类专业。
5.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成绩,分高者优先。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对于未完成计划的专业,经批准后可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