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法、经、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及计划,提高学校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茶路45号
邮政编码:421002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1.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2. 坚持服务地方,适应社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良性互动。
3.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三、招生专业及条件
四、招生录取方式及程序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2. 普通高考录取程序: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3. 调档比例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4. 专业安排原则:学校根据投档规则确定考生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对首选科目为物理且加分后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要求,并符合学校专业要求(不指定选科)的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加分项(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再选科目等级情况顺序录取;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专业。
5.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新生奖学金获奖标准的学生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分数段对应位次。
6. 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每个学期开学后根据学生上一学期的成绩评定。具体奖励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分数段对应位次。
7. 学校设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奖励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分数段对应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