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三、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1.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无纹身;
4. 高中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0周岁,初中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4周岁。

四、报考条件

1. 凡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生源地招生考试信息,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 学校招生工作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学校将招生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对录取新生质量全面监控,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
5.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6.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可登录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网站或我校网站查询。
7.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完善的招生就业服务体系,为新生入学后学籍注册及正常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武交院〔2021〕34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审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