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原则如下:
1. 专业考试成绩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划定的专业考试分数线。
4.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5.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6. 对于有专业加试的省份,考生必须通过该省的专业加试,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7. 对于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必须通过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组织的单考,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8. 对于有体育、音乐、舞蹈、播音主持、空乘等专业要求的省份,考生必须通过该省的专业加试,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9. 对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10. 对于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考生必须通过我院组织的校考,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11. 对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考生必须通过该省的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12.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通过该省的专业加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13. 对于艺术类专业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择优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