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赤峰市教育系统定点帮扶学校、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

学校有苍海路校区、赛罕路校区、新华东街校区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9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48781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88万元,馆藏图书62万册;设有二级学院12个,开办高职专业50个;有教职工612人(含附中、附小249人),其中专任教师442人,在校生10000余人。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4077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学院地址:苍海路校区、赛罕路校区、新华东街校区

六、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三校生(中专生、职高生、技校生)。

七、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语种要求:限招英语考生。
3.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
6. 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语口语考试合格的少数民族语考生优先录取。
7.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凡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果服从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当录取不满额时,在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8.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使用内蒙古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美术类色彩、素描、速写专业联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则按素描成绩排序。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省份,加试合格考生方可参与我院专业课排序。
9. 报读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100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