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内蒙古艺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四、招生省份:全国普通高考生
五、招生人数:以当年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六、录取规则:
1.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
2.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3. 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第一志愿无法满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以此类推。若以上志愿无法满足,则不予以录取。
4.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各专业录取规则将其安排至最符合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美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以上方能参加校考,其他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6. 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满分150分)。
7.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中,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的成绩达到本科合格以上方能参加校考。在参加校考时,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的成绩达到合格以上20分以上(满分100分)方能报考该专业。
8.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舞蹈表演的成绩达到本科合格以上方能参加校考。在参加校考时,舞蹈表演的成绩达到合格以上20分以上(满分100分)方能报考该专业。
9.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以上方能参加校考,在参加校考时,广播电视编导的成绩达到合格以上20分以上(满分100分)方能报考该专业。
10. 对于无法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的戏剧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剪辑与包装三个专业,由我校组织相关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考生取得校考合格后方可报考以上三个专业。
1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
12.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原则上要求参加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以上。在投档生源不足时,若专业及文化成绩均不低于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省份同批最低控制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