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33号

五、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 录取专业原则: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录取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高校单独测试合格的考生,外语类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考生,以及第一学期英语成绩80分以上的非英语专业考生可以在校内自由转专业。
4.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
5.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7.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中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不予录取到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到医学类各专业。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对其他各专业不作限制。
8.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9. 学校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同分排序规则规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及相关科目成绩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10. 学校招生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11. 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
12.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生在校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13.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生在校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14.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生在校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