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评奖评优的条件(青岛滨海学院奖学金评定方式)

青岛滨海学院评奖评优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综合成绩排名,这是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品德表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组成,其中学习成绩所占权重最高,为60%。学习成绩又包括必修课成绩和选修课成绩,根据学生的学分和绩点计算。
2. 奖励等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一等奖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二等奖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年。
3. 评定方式。奖学金评定采取年度评定方式,以学年为一个评定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以参加评定,学校按照学号顺序依次评定。
4. 获奖面。特等奖占参评人数的10%,一等奖占参评人数的30%,二等奖占参评人数的60%。如果同一级别人数超过限制,学校将按照级别进行筛选,直到达到限制人数为止。
5. 奖学金覆盖范围。奖学金覆盖范围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享受奖学金,但可以获得助学金。
7. 学费贷款。学费贷款是指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学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
8. 奖学金名额分配。奖学金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总数和学费标准等因素进行分配,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9. 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奖学金评选不仅是为了奖励优秀学生,更是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