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标准(新疆大学自治区奖学金评定规则)

新疆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金额为每人8000元/年。
2. 新疆大学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金额为每人5000元/年。
3. 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金额为每人3000元/年。
4. 校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金额为每人2000元/年。
5. 院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金额为每人1000元/年。

二、评定标准

1. 国家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无违纪记录。
2. 新疆大学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无违纪记录。
3. 自治区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无违纪记录。
4. 校级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高,无违纪记录。
5. 院级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高,无违纪记录。

三、评定程序

1. 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2. 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获奖名单。
4. 学院将获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 学校审核后,将获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