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新疆大学奖学金发放比例和标准)

新疆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旨在奖励优秀新疆大学学生的一项奖学金。该奖学金发放比例和标准如下:

1. 发放比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主要面向新疆大学本科生,发放比例为全院学生总数的10%。
2. 发放标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获奖学生每人可获得1万元的奖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包括:

1. 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 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评选程序包括: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
3. 学校评审: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 公示:学校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颁发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为《新疆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证书》。该证书可在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新疆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发放比例和标准旨在激励和表彰新疆大学优秀学生,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