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简章(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录取查询)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相关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主校区)

第四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试点学院(独立学院)

第五条:招生层次:专科

第六条: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我院对各省市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考生的实际成绩排序录取。实际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科目的成绩,理工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或化学的成绩。对于其他情况的录取规定,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院当年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对于专业服从的调剂考生,学院依据实际缺额,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调剂。若无法调剂,则依据其实际成绩转为其他专业。

第十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我院各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章 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学习年限:标准学制三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修满学分后准予毕业。

第十三条: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春季高考考生中,报考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类、财经类、旅游类、文化教育类、生物化工类、交通运输类、石化与化工类、林业类、食品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报考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秋季高考考生中,报考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四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证书编号

第十四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