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公示
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和《关于开展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各学院推荐、材料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予以公示。
一、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名单略)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省政府奖学金是我校最高荣誉之一,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社会实践丰富、品德修养良好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学生。每年奖励名额为50人,每人奖励金额为6000元。
三、评审原则和指标依据
本次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指标要求进行。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公示时间及监督举报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获奖学生存在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
1. 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
2. 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应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学校争光添彩。
3. 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记入学生档案,并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4.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