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品鉴定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
2. 美术学、动画专业:采用“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
3. 艺术教育专业:采用“文化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录取原则仅供参考,集美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可能因招生计划、政策等因素而有所调整。同时,集美大学艺术类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具体可参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