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研究生专心学业,全面发展,尽展才华,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山东财经大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评审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励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科研项目、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3. 申请时已起止学籍档案,并按时获得相应学籍;
4. 无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
申请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步骤如下:
1. 申请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 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签署意见;
3. 申请人将申请表交至学生工作处;
4. 学生工作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
此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奖项获得者和品学兼优的硕士生、博士生,可获得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专项奖学金。
希望广大研究生能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