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培养教育类人才为宗旨,秉承“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品德、扎实基础、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委员会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量,组建若干录取工作小组,明确组长和成员名单。录取工作小组将依据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全面、公平、公正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计划在全国招收本科生1000人。招生专业包括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2.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 学校将为国防生预留少量计划,用于招收国防生。
4. 学校对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 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将依据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
6.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考生可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录取结果。
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年4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住宿费标准为每年800元人民币/人·学年。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相关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批后进行相应调整。
六、其他
1. 联系方式: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金山乡玉雪大道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邮编:674100电话:0888-5167999电子邮箱:[lnzsw@lnzsw.edu.cn](mailto:lnzsw@lnzsw.edu.cn)
2. 本章程由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