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制定原则
皖南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生源所在地的招生法规,制定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规定。招生章程经学校领导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招生计划
2021年皖南医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以考生的投档分数为录取依据,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进行录取。
3.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 专业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院系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
6.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不超过45KG,男生不超过60KG,对身高没有要求。
四、学费标准
学费按安徽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不同,具体请参考各批次填报志愿时公布的招生章程以及学校官方网站。
五、招生监督
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