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菏泽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
14488
三、学校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2777号
四、学校层次
高职(专科)
五、学校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六、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在菏泽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
2. 学院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 录取专业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分数为准。
5.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媒体等。
七、证书颁发及收费标准
1.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菏泽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3. 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年9月1日前按照学年交纳。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