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二、学校性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
三、招生计划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2年我校招生本科专业共计62个专业,本科招生规模为3500人,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汇编。
四、录取规则
1.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对于广东省考生,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3. 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术科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本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位择优录取。
4. 报考非广东省生源的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和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原则上直接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政策性加分)和我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第二志愿或多志愿的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原则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6.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依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执行。
7.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不合格或违规的考生,不予录取。
8. 其他省份的具体录取原则详见我校招生网站(https://www.dpit.edu.cn)发布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五、学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调整我省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214号)和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六、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