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邮电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13
三、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0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生(全日制本科专业)
五、招生人数:
1. 总计划:600人
2. 招生专业及人数:
* 电子信息工程 30人
* 通信工程 50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人
* 自动化 30人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人
* 电子商务及法律 15人
* 网络工程 45人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0人
* 软件工程 45人
* 人工智能 25人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5人
* 环境设计 30人
* 视觉传达设计 25人
* 产品设计和表演艺术专业(含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均为20人。
六、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按教育部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可按相关政策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数较高的考生。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未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要求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3. 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专业录取:首先按照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当第一名高考成绩相同时,则参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也相同,则参考体育测试成绩。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和综合素质考核,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校要求者,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