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 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艺术本科控制线。
2. 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按统考成绩录取;统考成绩合格,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根据招生省份的规定,如本科专业设置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艺术专业,则使用生源省份的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 对于生源省份无相应成绩要求或无相关要求的,则考生取得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要求的,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取得我校两个以上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要求的60%,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 对于不承认高考文化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控制线,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 对于承认高考文化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6. 对于不承认高考文化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7. 对于承认高考文化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8. 对于不承认高考文化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9. 对于承认高考文化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