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丙等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评选比例及金额
丙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总数的30%,奖金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宣传和动员:每年9月份,由学生工作处和学院组织宣传和动员,学生应主动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 班级评审:每年10月份,班级组织评审,确定班级初选名单;
3. 学院评审:每年11月份,学院组织评审,确定学院获奖名单;
4. 公示和上报:每年12月份,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其他事项
1. 丙等奖学金的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申请丙等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
3. 获奖学金的学生应珍惜荣誉,勤奋学习,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