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2. 学院将招生录取工作视为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体决策。
3.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察小组将配合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招生政策,维护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4. 学院将积极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 对于平行志愿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考生按成绩排队,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没有达到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时,计算机系统将其作为最后一次机会录取,对同一批次其他考生不造成影响。
6. 对于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院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7.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的75%和20%的比例进行折算,再根据折算后的成绩择优录取。
8. 对于平行志愿的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9. 对于非平行志愿的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10. 对于专业加试合格并且已报名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在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11. 学院对所有报考本校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12. 学院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13. 学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就业率
根据学院官方数据,2021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的就业率为93.29%。学院的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有:国内升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自主创业、基层就业、中小企业就业、军队士官、公安辅警等。学院的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素养,有较为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总的来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比较不错的学院,值得考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