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侨大学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是2021年华侨大学招生简章内容:
华侨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华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现有泉州和厦门两个校区。学校坚持“为侨服务”的办学特色,秉承“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华侨大学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
1. 华侨大学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2. 对于高考加分考生,按照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3.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并以省级招生机构录取得分和政策作为新生录取资格依据。
4. 学校不设置招生专业调剂和专业分省计划调整。
5. 学校对生源地为西藏、青海、四川、新疆、云南、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的考生设定预报名确认系统,预报名确认系统将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开放,具体详情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四、奖学金及助学措施
华侨大学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此外,华侨大学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学费标准
华侨大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根据专业和学制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学费标准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府路240号华侨大学B栋426办公室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558801(传真)
邮箱:[zhaosheng@mail.hqu.edu.cn](mailto:zhaosheng@mail.hqu.edu.cn)
学校网址:[www.hqu.edu.cn](http://www.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