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昌吉学院招生计划(昌吉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昌吉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昌吉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昌吉学院是一所集文、理、工、经济、管理、法学、教育、艺术于一体的多学科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实行国家教育部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辅助管理、以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委员会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设有20个教学系(院)、42个教研室、10个研究所。有63个普通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涵盖了文、理、工、经、管、法、教育、艺术等八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110人,教职员工526人,专任教师328名,其中教授46名,副教授75名,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29名,在读博士2名,在读硕士168名。

一、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本科专业400人;民语言本科专业380人;双语授课本科专业200人;民语言专科专业390人;双语授课专科专业370人。

三、招生录取原则

1. 昌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制定本章程的实施细则。
2. 昌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3. 昌吉学院招生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录取期间不间断接受咨询。
4. 昌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5. 对于加分优惠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执行。
6. 昌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分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兵团批次)和本科二批(民语言、双语)。
7. 昌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投档到昌吉学院的考生,根据其综合素质和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8. 昌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