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按照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使用校考成绩排名,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招生录取注意事项
(1)对于认可省统考或校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必须使用该成绩的专业,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2)对于认可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省统考成绩排名,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3)对于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校考成绩排名,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4)对于认可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80分以上),否则不能录取。
(5)对于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校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不能录取。
3. 录取规则的执行机构
录取规则的解释权归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