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录取规则(长治学院2020年)

长治学院2020年录取规则如下:

1.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政策执行。
2.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4.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根据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5.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第一学期结束前)依次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及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优秀者优先安排专业。考生分数无法确定专业时,由招生学院确定其他专业。
6. 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执行。即对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补投第二志愿高分考生。
7. 录取结果由长治学院通过招生网站及时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查询。
8. 录取期间,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355—3582419。

以上就是长治学院2020年的录取规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