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奖学金评定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和在校表现进行评定。
评定标准:
1.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素养、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占评定总分的30%。
2. 学业成绩: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外语水平等,占评定总分的40%。
3. 在校表现:包括参加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占评定总分的30%。
评定流程:
1.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
2. 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的自我评价进行评议,提出评定意见,报送学院。
3. 学院审核:学院审核评议小组的评定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公示。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完成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成绩优异。
4. 在校期间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活动,表现突出。
申请时间:每年3月1日-3月31日。
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奖学金评定,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荣誉,为学院争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