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学校招生批次:春季招生
三、学校招生章程:
1. 招生计划:2021年春季招生计划招收500人,其中本科生400人,研究生100人。
2. 报名条件:考生需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
(2)获得国家专利者;
(3)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4)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究机构实习者。
3. 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若考生高考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人民币。
5.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毕业证书;证书式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式样,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授权的印刷单位统一印制。
四、其他事项:
1.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若在招生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