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伊春职业学院招生计划表)

伊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伊春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地址:伊春职业学院位于伊春市伊美区新浩街140号,邮编153000。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于各省市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竞争、公平享受、公平进步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专业录取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积极组织第二志愿录取;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配的考生,将其调配至其它缺额专业;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5. 同等条件下,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及计算机、英语、数学单科状元优先录取。
6. 对没有列入国家招生计划且经双方学院商议同意招生的专业或地区,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联合招生。联合招生计划列入当年国家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总盘子中进行统一录取。
7.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实际教学语言为英语。
8.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9. 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理缺陷不宜选报的专业,学院将作妥善安置。
10. 凡发现有任何作弊行为或疑似作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学费标准:严格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招生计划:详细招生计划请参见当年招生指南。

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 投诉电话:xxxxxxxxxxx 学院网址:xxxxxxxxx 通讯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浩街140号 邮编:153000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com 伊春职业学院招生办将通过官方网站(网址:www.ycvc.com)和官方微信(微信号:ycvc2023)发布最新的信息,请考生和家长随时关注,切勿相信其他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