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学院2021招生章程(山西能源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山西能源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能源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245号

五、学校历史:山西能源学院创建于200有年,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六、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将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3. 对同等分数的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在有专业级差要求的专业的录取中,按级差3分投档(级差分由学校确定)。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委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150分制)。
6.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
8.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
9.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10. 国防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11. 学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12. 对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将按改革方案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13. 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请慎报。
1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5. 学校对已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及入学后学习成绩等情况适当考虑是否转入其它有需求的专业。
16.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351-7663666、7663124。

七、毕业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山西能源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山西能源学院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