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艺术教育院校,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于2002年4月正式成立。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依法治校,全面推进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学院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和中专部等6院1部。共有各类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拥有一支学有专长、治学严谨的教师队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4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46%,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6%,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比例为43%。
学院位于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化路与黄河路交会处),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学院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的音乐教学楼、画室、琴房、舞蹈练功房、影视演播厅、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馆、阅览室和排练厅等。
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河南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符合要求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和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学院招生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3.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并交一寸照片一张。
4.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