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是福建省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录取原则如下:
1.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闽江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 普通类本科专业: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 体育类本科专业: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 对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试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进行录取。
3. 闽江学院将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依据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4. 对进档考生,闽江学院将依据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专业志愿、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进行排序,决定是否录取。
5. 闽江学院优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
6. 闽江学院将根据需要设立专业级差,专业级差为5分。
7. 闽江学院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 闽江学院对报考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就业、免费医学定向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9. 闽江学院不接受考生退档申请。
10. 闽江学院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