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合并为公公办还是民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民办还是独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民办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独立学院名单,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列。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独立学院,其办学性质为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对独立学院实施规范治理、分类管理,确保独立学院依法办学、良性发展。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财经大学合作设立,因此,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民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