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20高考录取线)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是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第三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试点高校。

第五条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由阳江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1000余人,开设专业45个,专业涵盖工、理、管、文、法、艺等6个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和办学条件,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三)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四)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

(五)领导和管理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做好安全保密教育及防范工作;

(六)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具体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七)负责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以及新生报到、学籍注册等工作;

(八)对录取新生和新生档案进行审核,并负责管理和使用;

(九)加强对录取新生有关情况的跟踪调查;

(十)完善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信息;

(十一)履行学校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