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简章(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1819

三、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宝幢街道保税西街255号

四、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 普通类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 普通类专业调剂录取,原则上同意调剂,对专业调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须符合该专业的要求。
6.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 颁发证书:普通高职班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历证书。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学杂费具体标准详见各省的招生资料或学院网站。

六、其他:本招生章程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