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我国第一所公办、国办艺术类高职院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选拔艺术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 学校名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 学校性质:公办、国办高职院校
3.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国祥街2号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学院邮编:310023
6.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7.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三(副院长)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300人,招生专业为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计划面向浙江省招收200人,面向省外招收100人。
三、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 有艺术特长和潜质,并具备以上专业要求的相关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7:00,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考试、专业加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专业加试科目为戏剧影视表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文化考试:4月1日9:00-11:00语文;4月1日14:00-16:00数学;4月2日9:00-11:00英语。
2. 专业加试:4月3日8:00-17:00。
六、录取原则
1. 学院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
2.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具体情况划定。
3. 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加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5.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院招生网站、当地招办等信息渠道。
6. 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签发人签字后统一寄出,具体发放时间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网站公告。
以上是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提前自主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