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录取规则(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本科招生网)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录取规则

1.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以独立学院方式创办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素质为根本、以特色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宗旨”的办学理念,秉承“德艺双馨、文武兼备”的校训,弘扬“崇德、尚艺、求实、创新”的校风,致力于培养“上手快、后劲足,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 学校设有音乐学系、美术学系、设计学系、舞蹈学系、戏剧学系、综合艺术教育系、普通教育部、实验艺术部和继续教育部等9个教学单位。开办了21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涉及音乐与舞蹈、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文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
3.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 学校招生范围面向全国(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为准),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并根据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
5. 学校录取新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程序如下:
(1)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考试成绩确定投档线并投放档案;
(2)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情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6. 学校招生条件和标准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标准执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