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评优管理规定
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素质,石家庄学院制定了评优管理规定。
在评优方面,石家庄学院设立了多个奖项,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其中,二等奖学金是学校为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的最高奖励,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
在申请评优时,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3.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评价优良;
4. 符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评优程序包括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环节。评议过程中,学生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评优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还将定期组织优秀学生代表座谈会,为学生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
在奖学金的发放方面,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和发放。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及时领取奖学金,并妥善使用奖学金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通过评优管理规定的实施,石家庄学院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