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三门,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二、考试大纲
1.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主要考察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掌握情况。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
2. 外语考试大纲: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包括阅读理解、翻译、写作等能力。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
3. 业务课一考试大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相关选修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50分。
4. 业务课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应用能力,根据报考专业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专业课程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开卷,满分为150分。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 成绩计算: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分别乘以50%、20%和30%后相加得到总成绩。
2. 录取原则: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