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公积金新政策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存基数
1. 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2021年湖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1435元的3倍,即274345元。
2. 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即湖北省各地级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1900元、1730元、1550元。
二、缴存比例
1.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2. 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上述政策,湖北省公积金缴存标准由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两个因素构成,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274345元,下限标准为各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此外,根据《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湖北省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在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仅供参考,实际执行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