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及答案(2023年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为主线,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选拔水平为目标,构建有利于引导和鼓励高中毕业生及中职、中专、技校等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

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加强信息公开,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学校组织的相应科目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命题:命题依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大纲,命题依据省级招办提供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命题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每个科目命制若干道试题。命题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每科目150分,共计450分。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每科目100分,共计300分。

四、录取规则

1. 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排名,按照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数110%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当录取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时,录取结束;若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则取消剩余计划。
2.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3. 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专业,不得转学。
4. 对于填报有追加计划的考生,其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须高于计划投档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