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交通类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致力于培养具有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人才。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
2.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3.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4.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规则
1.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 对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接受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 对服从专业调剂且成绩达到所录专业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调剂到未被录取满额的专业中。
4. 学院不限制考生报考语种,但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 录取时,无相关录取限制。
三、其他
1.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 学院设有多种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 学院设有招生咨询电话和网上查询系统,方便考生随时查询录取结果和了解学院相关信息。
5.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8号 邮编:710100 电子信箱:zsb@sxt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