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3875
三、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科技园三号路
四、录取规则:
1. 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 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
3.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0%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4. 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分批进行,即先填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合格考生录满,则录取第二志愿及调剂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对身高有要求且无男女比例限制)。凡男考生身高未达到1.65米、女考生身高未达到1.58米的不能录取到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5.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 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调取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考虑第二、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 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8.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
9. 学校对招生录取没有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资助的规定,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或义务劳动等方面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五、新生入学与注册: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居民身份证按学院规定的报道日期到学院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违法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新生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3.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淘汰。
4.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收取,退学学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5. 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按报到当晚安排为准。
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东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