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医学院招生章程(2020年新乡医学院招生简章)

2021年新乡医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
学校代码:10469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377号;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大道136号。
五、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主要为:本科一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本科二批次。
(一)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提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我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考生全部符合条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应录取到所报的第一个专业;不满足所报专业录取条件的,学校做退档处理。
(三)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平行志愿同分段录取规则。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所报专业已满,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四)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本科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转学就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六、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分省(市)招生计划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学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民币。住宿费标准为每年800元人民币。
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党员、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纪律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