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托马斯霍布斯简介)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年—1679年),英国政治哲学家、经济学家、伦理学家、历史学家,英国17世纪唯物论思想的先驱。霍布斯生于伦敦一个铁匠家庭,早年在牛津大学学习,毕业后任该校教授。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霍布斯逃往法国,并发表了《利维坦》一书,主张君权神授,并提出了社会契约论。1651年该书出版后,霍布斯名声大振,被英王复辟后任命为皇家检察长,并被封为男爵。1679年霍布斯在贫困中去世。
《利维坦》全书共5卷,其中一至四卷主要论述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和主权国家学说,五卷主要研究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以及私有制的起源。
《利维坦》首先提出政治共同体或主权国家这一概念,并用“利维坦”这一形象来比喻国家。它认为国家是“利维坦”式的巨人,其产生是由于人们的“自我保全”本性所致。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为了结束这种战争,人们通过契约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政治国家。在政治国家中,人民把他们的权利交给由个人组成的政府来管理,而政府则必须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政府一旦形成,人民就把权利交给了政府,而政府则成了统治者或主权者。
霍布斯还认为,人们在订立契约时必须把所有权利都转让给政治共同体(国家),而且不能有任何保留。由于权利是不断转移的,所以统治者或政治国家实际上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不能反对国家,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这就叫做“绝对主义”。绝对主义主张的是无限制的专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