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科技学院招生简章(贵州黔南科技学院2021招生章程)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

三、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四、学院规模:学院占地300亩,已建成校舍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投资近3亿元人民币。

五、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2. 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3.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第二志愿及以后的考生。
4. 学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
5. 学院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各专业录取不设置专业分数限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及以后的考生。
6. 考生进档后,专业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不限定英语和口语成绩。如果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将其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7. 对于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六、收费标准:学费和住宿费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费用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证书颁发:学生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毕业证书。